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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评议提升民主监督水平

——涟源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综述

2019-08-23 16:40 娄底日报 黄昂

“把政协工作做得更实一些,更好一些。因为政协工作的每一次生动实践,都将催生出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科学发展的正能量。”在8月中旬组织召开的一次政协工作会议上,涟源市政协的一位负责同志感慨地说。近年来,涟源市政协积极创新民主评议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诠释着这种力量。

如何评?市委红头文件做保障,还有硬举措

以前民主评议工作虽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模式,但是,缺乏制度保障,程序不够规范,结果运用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往往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

涟源市政协从改进评议办法入手,对评议的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运用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民主评议工作办法》。经过涟源市政协常委会议协商通过,并报请涟源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2014年2月,中共涟源市委转发了该文件,印发到了涟源全市党政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将政协委员民主测评纳入民主评议最后的关键环节,对连续两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负责人,将建议市委予以组织处理。

涟源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对政协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和活动,涟源市委、政府领导逢请必到。在每次评议动员大会上,涟源分管市级领导都参加会议听取评议意见。

评议谁?委员们说了算,局长们现场答

每年政协全会期间,每位政协委员手中都会拿到一张市政协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征求民主评议单位意见的函》,在上面列出了涟源全市正科以上市直职能部门单位的名称,委员们对照填报出3个单位。

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涟源市政协主席会议将统计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报与涟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协商,最终提交到涟源市政协常委会议上投票表决确定两家单位。近年来,先后有涟源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局、经开区、人社局、国土局等八家单位被确定为评议对象。

组织评议中,涟源市政协选派敢评、能评、善评的政协委员组成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进驻市直单位,下到乡镇村组,开展全面调查,收集对被评议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测评会上,被评议单位的局长要上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委员们直面问题、直言相对,局长们不遮不掩,全用事实说话。消除了委员们心中的疑惑,一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得到了澄清,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思路显露得更加清晰。

怎么样?测评结果满意了,也要“回头看”

民主测评结果满意了,并不代表民主评议工作就完成了。为不留欠账,防止反弹,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涟源市政协对持续跟踪问效,对上年度被评议单位进行“回头看”。

在2016年1月召开的涟源市政协常委会议上,涟源市水务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后续整改情况。两家单位既立足防止问题反弹,又着眼长远发展,认真消化吸收和利用评议成果,建立了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了一次评议、长期收益的目的。

“非常感谢市政协及各位政协委员对我们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期望将永远化成我们前行的动力。”涟源市水务局局长深有感触。(黄昂)

责任编辑:谭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