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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订婚后分手 法院调解返还彩礼

2019-05-27 16:05 娄底新闻网 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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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文群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农历2018年正月,谭某与李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当月初四两人按农村习俗“为定”,谭某给付了42880元的彩礼钱及见面礼给李某某。两人恋爱期间,谭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及红包方式支付款项给李某某。然而,订婚不到一年,双方因琐事而协商解除婚约,但在彩礼问题上却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谭某诉诸法院,要求李某某返还财物共计6万余元。

承办法院法官在了解此案的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我国,给付彩礼是民间婚俗,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给付,从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鉴于男女双方曾经是恋人关系,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放下心中包袱,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李某某返还谭某40000元,并当庭兑现。

责任编辑:谭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