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集合 > 法治娄底 > 基层普法

社区服刑人员不服监管被收监

2019-02-01 16:04 娄底新闻网 周建光

下载新娄底APP

一 分享 一
一 评论 一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建光)1月31日,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涟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三甲司法所与涟源市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手机定位锁定等手段,将社区服刑人员梁某某收押入监。

梁某某,2003年11月出生,系涟源市三甲乡人,201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在涟源市司法局三甲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梁某某因未遵守手机定位APP监管规定,多次谈话训诫不改后受到警告处分,2019年1月4日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因未满十六周岁未执行行政拘留)。涟源市司法局经评议审批后报涟源市人民法院裁定,梁某某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此次收监执行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管”的警钟,藐视法纪,法必严惩。

责任编辑:袁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