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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民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2018-11-09 16:22 娄底新闻网 朱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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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锦旗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忠萍)11月8日下午,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面印有“一审二审双双见捷”的锦旗。申请人谭某亲自把锦旗送到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并一直说:“感谢你们法援中心,感谢你们法律援助,感谢成律师”。

谭某于1978年12月参加工作,系原怀化某总公司某车务段正式职工。2002年7月谭某因身患多种疾病,按单位的制度规定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在家休养,单位按月支付谭某内部退养工资772.1元/月。2003年5月谭某因管教前妻继子行为过激,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用人单位以此做出开除决定,解除与谭某的劳动合同,停发内退工资,停缴社保,但一直没有书面通知谭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也未给谭某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导致谭某到了退休年龄无法享受退休待遇。谭某为解决其相关社保待遇问题,持续多年在广州某局信访部门、国家信访局、北京某部信访局上访,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及其上级部门以种种理由不予解决谭某相关待遇,只是陆续以困难补助等方式救济解决谭某的部分经济困难。谭某通过多种途径维权无果,通过政府部门疏导,亲戚的指点,最终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2017年5月25日谭某因经济十分困难向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初步了解情况,高度重视,审查了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当即受理并立即批准了其援助申请,并于同日指派有丰富劳动关系(纠纷办案)经验的湖南民声律师事务所成剑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此案。

成剑文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谭某的陈述,并为谭某收集了劳动关系、内退的相关证据,又到某市人社局调取了谭某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断交情况,领取退休金需补交的费用情况。代理律师在整理好证据材料后,制作了证据目录,并在举证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了法庭,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由用人单位向谭某社保账户缴纳社保金费用9.9715万元整。同时,一次性支付谭某各项生活帮助费3.5万元,一审圆满结案。一审过后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期间,成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理有据,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谭某感慨地说:“法律援助为老百姓做善事,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成律师认真负责,真心感谢你们,让我每月有点生活费了!”

责任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