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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大常委会“三抓三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8-09-19 10:11 娄底新闻网 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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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智)9月18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年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三抓三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抓廉政教育,促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新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抓住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放松,以“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为载体,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今年已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2次,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着力抓好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单位一把手定期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定期与干部职工等层面的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打好“预防针”,教育从严要求自己。  

抓责任落实,促廉政建设人人有责。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同人大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党组书记姜世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各委室主任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多次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机关各委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各委室负责人、各委室负责人与党员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的氛围。

抓制度建设,促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新化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先后修订完善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等23项制度,扎牢制度建设的笼子。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狠抓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精简会议文件、严格公务接待、严管公务用车等一系列厉行节约措施,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队伍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曹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