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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一社区矫治服刑人员吸食毒品被依法收监

2018-01-22 09:08 娄底新闻网 欧阳文 卿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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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阳文 卿跃飞)1月20日,新化县炉观镇一位正在接受社区矫治的服刑人员因吸食毒品,被当地司法所交由派出所暂行拘留,并依法迅速报请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吸毒被收监的服刑人员叫王某超,男,现年26岁,炉观镇云溪村村民,早在2017年1月24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衡山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移送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治改造。当时,王某超被炉观镇司法所所长袁亮纳入为矫治帮教对象,袁亮通过多次走访得知,王某超的父母年迈多病,膝下又有三个儿女需要抚养,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为了让王某超安心改造,重新面对生活,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帮王某超申请部分社会救助的同时,还为王某超找了一份工作,但王某超却未能很好珍惜眼前的生活。

当日上午,袁亮在王某超家中例行走访的时候,发现王某超的脸色与往常大不一样,似有涉嫌吸毒的迹象,遂质问原因。王某超如实反应了他最近因失去工作,家庭压力大,与社会上的人喝酒后吸食了毒品的经过,恳请袁亮所长法外开恩。袁亮王某超的情况向司法局相关领导和当地派出所做了汇报后,带领王某超到司法所进行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符合吸毒特征。随后,县司法部门将王某超交由炉观派出所进行收监拘留,并依法报请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决定。(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