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委员)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建设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供热、燃气、广电、给排水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被喻为城市的“神经”和“血管”,是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改造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一、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意义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有效运转的客观需要。与传统的管线建设方式相比,综合管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节约地下空间。各类市政管线集中在综合管廊内,布置更为紧凑合理,减少了对道路以下及两侧的占用面积,节约了城市用地。二是节省养护成本。综合管廊建成后使用寿命长,各类管线的敷设、增减、维修可直接在综合管廊内进行,杜绝路面反复开挖现象,节省建设成本。三是改善城市环境。综合管廊的设置,消除了通讯、电力等系统在城市上空布下的“蜘蛛网”,减少了架空线与绿化的矛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四是减少安全隐患。综合管廊建成后,路面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大量减少,可有效杜绝道路安全隐患。
二、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近两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基本摸清了底子,作出了管廊建设的规划。一是管线建管情况。据统计,中心城区地下各类管线总长度1851.5公里,按性质分,经营性管线993公里,分区管线294公里,公益性管线564.5公里;按类别分,电力电缆管线66公里,通讯光缆管线822公里,自来水管道195公里,燃气管道177.5公里,雨污水管道231公里,其它路灯、交通信号等管线360公里。在管理上,由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负责地下管线的管护,但因权属不同,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只拥有市政公用的雨水、污水管道的产权,其它管线的管护要和产权单位协调。二是管廊规划设计。2017年8月,市规划局公布了《娄底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公示(2016-2020)》。同时,规划到2030年,拟新建综合管廊49.1公里,其中干线管廊29.15公里,支线管廊14.29公里,缆线管廊5.66公里;远景规划建设综合管廊134公里。
虽然我市在市政管廊管线的建设与管理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畅。我市地下管线权属涉及中央、省、市三个层面共13个产权单位,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存在管理“真空”,审批、监管滞后,路面反复开挖,“马路拉链”现象严重。据统计显示,2017年1-10月,中心城区道路“开膛破肚”上百次,经过审批的仅16次,报批率不足15%。二是建设杂乱无序。相关产权单位各自为政,“只管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导致规划衔接缺位,建设随心所欲,管线重叠交错,地下空间混乱。三是档案资料不全。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尚未健全,档案资料缺失严重,管线线路信息失真。四是安全隐患突出。对综合管网“只建不养”,致使部分老旧管线久经腐蚀、损坏严重,有时发生井盖伤人、管线断裂等安全事故。
三、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统筹,理顺工作机制。建议成立高规格的综合管廊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出台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明确城市地下管线作为公共资源的使用原则和方式,从政府层面构建管线规划、建设、运营制度体系。参照我省其他市州的做法,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推进管线管廊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二)创新思路,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明确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采取“新建区域先走一步、老城区分步改造、整个城区最后联网”的做法,加快管廊建设进程。坚持政府主导,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社会各方资金的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格局。建立管护模式,采取政府协调、市管线办统筹、市政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实行“物业化”管理,对综合管廊内各类管线统一维护。明确使用原则,推进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明确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各产权单位与市政管理部门签订《代管协议》,杜绝以往存在的权责不分、只使用不维护等问题。
(三)完善配套,提升监管水平。建立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对综合管廊运行状况进行实时检测和控制,将各专业管线信息及时汇总、更新,在日常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监测、应急预警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严格管线建设报批管理,各管线单位每年应将下一年度管线建设计划集中上报、集中审批,做到整体把控、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执法,严管严控综合管廊内管线的设计、施工、维护,严禁入廊管线另行开挖埋设,实现巡查执法常态化。(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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