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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娄底市将在“四水”流域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

2017-10-17 20:47 娄底新闻网 李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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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丽文)近日,娄底市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四水”流域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四水”流域(资水、涟水、孙水、测水)开展2018年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2018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并由娄底市林业局牵头负责考核。

通知要求,试点区域必须选择在资江干流、湘江一级支流水域与农田之间,以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非基本农田退出力度。各县市区试点项目面积须达300亩以上,试点面积中湿地面积占比必须达到60%以上。要因地制宜,尽量不改变原有地形地貌,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开展项目建设,保持原有土地属性。

2017年11月份,各县市区将完成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方案的编制,报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审核批复并报市林业局备案。(编辑/周伟)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