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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出台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养殖场创建标准

2017-09-11 17:34 娄底新闻网 龚国斌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龚国斌)9月7日,新化县畜牧水产局出台《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养殖场创建标准》,切实保障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

《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生产规程,做到企业周边无污染,养殖档案完整,病死畜禽及水产品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投入品管理。养殖投入品按规定严格进行管理,按规定购进和使用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等养殖投入品;完善产地准出制度,按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疫申报,建立信息完善的销售台账,按规定须进行产地检疫的畜禽水产品附“产地检疫证明”销售,不须进行产地检疫的畜禽水产品附“新化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销售;扎实开展质量检测,委托检测和自检并重,有序开展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和对“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进行速测;落实培训制度及配合监管执法,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积极打造“三品一标”品牌,强化认证自我管理措施,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品质。

创建标准》还明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申报条件及要求,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养殖场,不得申报畜牧水产养殖类扶持和奖励性项目。(编辑/曹向潮)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