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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村级债务管理亟待全面规范

2017-06-28 20:32 娄底新闻网 曹增 曹阿乔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曹增 曹阿乔)在村级债务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债务增长过快、违规举借新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规范整治。

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村(社区)债务增长过快。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虽然都要求村(社区)不得举债建设,但上级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村级承担配套资金,建设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旺盛,水、电、公路、路灯、村级组织建设等使得村级财力负担加重,同时农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造血能力不足,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光靠上级补贴,无法承担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开支。二是部分村部建设控制不严,举债建设严重。建设项目超标准超规模,乡镇及有关部门对村级债务不能做到及时动态监管,致使村级债务增加。有些村部办公楼建设不按实际需求,攀比心理严重,盲目求大求全,超出自身经济能力举债建设。上级部门对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审批、监督,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三是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手续不全,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及国土、规划、建设相关审批手续,没有招投标文件、预算、决算及审计文件,存在违规、超标准、重复建设的问题。四是违规集资建设。部分村级建设项目没有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支两委会议记录,违规向村民借款,月利率较高,还本付息负担重,使村级债务陷入了恶性循环。五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监管不到位。大部分经管站代理记账的原始凭证中白条现象严重、以领据支付大额现金工程款、票据未注明用途未有经手人签字。

针对村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把制止发生新债的工作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务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建立乡村新债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经管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有效遏止新债发生。对不听劝告发生新债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对恶意举债,虚报债务,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的乡村干部,严惩不贷。

加强债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村级重大负债及债务资金支出、大额建设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决策公开。建立一套常态化、监督全覆盖的村级财务管理监管体系,规范债务资金支出报销、基本建设项目报建的程序和手续,严格财务核算。

严管民间高息借贷,防控风险。坚决查处违规集资等民间高息借贷行为,对已经发生的民间高息借贷,要尽快清退;今后再有发生,要对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和行政责任,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加大支持力度,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集体组织的补助,涉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要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不得开展要求乡村和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验收活动,切实减轻村居财务负担;鼓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培植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和化解债务的能力。村级建设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能盲目攀比,更不得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严防产生新的村级债务。(编辑/邓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