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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医保推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017-05-18 15:20 娄底新闻网 谢耿忠 朱国钢 郭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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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耿忠 朱国钢 郭华柳)今年起,娄星区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有1.7万困难群众进入数据库,开始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及《娄底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6年度大病补偿于2017年5月中旬全部补偿到位。根据政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病补偿支付限额为20万元。截至5月17日,全区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483人次,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支付381.26万元,其中有17人每人补偿达8万元,另参保人员左密容、刘文韬、吴雨萧补偿每人达28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补充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2017年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试行期,试行期间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承办全区大病补充保险业务,合同期限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持一致。

娄星区医保局作为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服务大厅开设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秉着便民利民的宗旨,娄星区医保局对全区大病人员进行大病费用统计并电话联系,对那些孤寡老年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上门服务,切实做好扶贫工作,防止全区参保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