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娄创管办〔2017〕4号
娄底市创管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娄底中心城区饲养家禽、屋顶阳台乱堆乱挂、公共区域违规种植蔬菜等行为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涟钢集团创管办,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我市第一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之年,省爱卫办于4月中下旬来我市明查,下半年国家将进行暗访复审,现正处迎检关键期。近期,市创管办督导中发现娄底中心城区饲养家禽、屋顶阳台乱堆乱挂、公共区域违规种植蔬菜等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为进一步严厉整治以上乱象,确保市容环境顺利通过国卫复审,请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开展整治饲养家禽、建筑物屋顶阳台乱堆乱挂和公共区域违规种植蔬菜行动的通告》(娄政通〔2013〕8号)精神(以下简称《通告》),结合实际,组织所属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于2017年4月15日前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通告》行为予以严查严处。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娄底市创管办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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