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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引发情感纠纷 人民调解依法依情化解

2017-04-25 23:49 娄底新闻网 袁尧 喻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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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袁尧 喻灿彬)4月24日,在新化县圳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同居情感纠纷。

2016年10月,肖某经人介绍与圳上镇的李某相识,随后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于2017年腊月通过农村风俗结婚后同居。后来,因双方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两人分开居住。2017年4月,肖某到圳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解除同居关系,李某在一气之下,扬言要对肖某进行报复,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行为。圳上司法所对此高度重视,为防止双方因纠纷激化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调解人员分别对二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稳定了双方情绪。同时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在掌握具体情况后。 

近日,圳上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从讲解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明算细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疏导。但李某执意要求肖某赔偿交往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失。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一是肖某与李某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二是肖某自愿赔偿给李某经济损失壹万元。至此,一起可能引发治安案件的同居关系纠纷终于得到化解。(编辑/刘芬风)

责任编辑:刘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