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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13 15:50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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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全面实施“1126”监管模式,即: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全面实施风险管理机制为手段,一手抓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一手抓监管队伍履职安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覆盖面和执法“痕迹化”100%、抽检监测覆盖面100%、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率100%、发现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移送率100%、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到位100%、应依法公开的信息公开率100%。开展“食药监特色文化”活动,践行“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立足市情,夯实基础,形成常态。

1、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县市区基层监管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村居协管员制度,并完成队伍组建(人事科牵头)。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办公室、财务规划科牵头)。深入推进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监管。全面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以基层监管网格化为基础,实行检查表格化等标准化监管模式,完善基层监管所工作规范和考评细则,将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压实工作责任。(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2、完善监管方式。重点加大对生产环节全过程的监管,确保80%的风险责任在生产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覆盖面;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双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深入推进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将企业信用等级、产品风险等级作为确定分类监管频次的主要依据,分级分类建立风险清单,为精准治理风险隐患提供基础。(牵头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3、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机制和反应快捷、协调有序的现场处置机制,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牵头科室:宣传应急科、综合科;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局、分局)

4、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大楼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所快检能力。(牵头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5、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档案,强化基础数据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监测工作扩面提质,注重将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网络全覆盖。(牵头科室: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市药品审评与认证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局、分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呼应社会关注,深化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各类集中整治行动,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治理。

6、开展“查隐患、排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隐患、排风险、保安全”为主线的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基层,主动发现问题,分析、梳理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和打击无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许可证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行为。(牵头科室:综合科、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7、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肉类生产加工企业、冷库为重点单位,以生猪及其制品为重点产品,以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变质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肉类食品安全。(牵头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8、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强化质量巡查监管,确保桶装水质量安全。(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9、开展小医院、小诊所药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经营无证产品行为、使用过期产品行为、标签标示不合规行为、储存条件不合规行为,全面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牵头科室:药品流通监管科;责任科室:各县市局、分局)

(三)严厉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秩序,彰显执法权威。

10、深入开展稽查打假。突出案件查办、行刑衔接、上下联动、监督抽检,围绕食用油、大米、肉制品、食品添加剂、药品等重点品种,查办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摄。全市要力争案件查办总数比上年增长20%以上,查办2件以上由国家总局或省局挂牌督办的案件。(牵头科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局、分局)

11、推进示范创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符合申报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进行申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省级、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和“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大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牵头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12、加强抽检监测。完善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计划抽检、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体系,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领域抽检监测,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或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根据风险高低及时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牵头科室:食品部分由综合科牵头,其他产品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牵头;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各县市局、分局)

13、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制度。推进“色标”管理工作。出台农村聚餐管理办法。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网络食品经营等领域监管治理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牵头科室:餐饮食品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14、突出监管重点。食品方面: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景区码头、城郊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集体聚餐、批发连锁、大型食堂、小作坊小摊贩等重点行业,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标签标识违法等重点问题,加强畜禽水产品、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和网络、仓储物流食品市场监管。药品方面:抓好日常监管,严格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以飞行检查为手段,重点抓好药品经营单位GSP的认证审批及监督管理,强化特殊药品和专管药品的监管,特别是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蛋肽、冷藏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专管药品实行重点监管。扎实开展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抓好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的改善,加强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医疗器械方面:推进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加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的专项检查、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加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加大对面向老年人群体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进口化妆品等产品监管。(牵头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四)推进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构建共治格局。

1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之责。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排查隐患,明确风险点源,落实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考核,真正让主体责任在企业扎根落地。(牵头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16、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之责。深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推动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督促市县党委政府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保障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17、推进群防群治。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的作用,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认真抓好部门间的协作。建立联动、会商、通报、风险研判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执法常态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案件查处、日常监管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及时公开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信息,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业界互相监督。推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扶持医药产业发展。加强“12331”投诉举报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以公开促安全,筑牢群防群治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牵头科室:综合科、各相关业务科室、投诉举报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18、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办好“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逐步建立新闻发布长效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以主动作为、阳光姿态赢得群众的信任。(牵头科室:宣传应急科;责任单位:各单位)

19、强化督查考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督查内容和标准紧密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贴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五)抓队伍严管理,强素质树形象,打造特色文化。

2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启动建设法治食药监,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严格审批把关,优化许可流程,完善许可规范,提升服务效能。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品注册制度改革,落实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制度,指导做好特殊食品注册与企业许可工作衔接。严格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管理。贯彻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抓好《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落实,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责任落实到位。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审评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完善案卷评查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评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科室:行政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1、抓实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技能大培训等多种方式,重点抓好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执法办案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与水平。鼓励干部职工走自我学习、自学成才、自我提升的途径,通过考资职,拿文凭,进培训班等方式,使干部职工迅速成为工作中的“熟练工”,今年争取考试一批,培训一批,奖学一批。(牵头科室:人事科,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各相关科室)

22、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食品药品检查员库。建立以职业化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专兼结合、一专多能、层次分明、梯队合理,与检查任务相匹配的检查员队伍,并适应检查、办案、监管差异化需求。(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单位:相关科室)

23、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完善党建活动日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转作风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充分发扬“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担当精神、团队精神等四种精神,大兴学习求知、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团结和谐之风,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促行风好转,树立良好的食药监队伍形象。(牵头科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

24、建设食药监特色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十佳食药卫士”和“十佳基层监管所”评选活动,丰富监管行业文化内涵,培育鲜明向上的监管文化精神和理念。激发队伍活力,形成团队战斗力,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严格落实综合治理之责,积极创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工作和生活环境。(牵头科室:宣传应急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