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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单位】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2017-01-19 15:27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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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三个到位 坚持三个结合实现三项创新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2011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服务,市局机关连续11年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年年在全省国税系统排名第一,4个县市区局被评为“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全面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三个到位”确保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相关工作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健全普法台帐,及时、详细记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经费保障,确保年度工作安排组织有序,逐个落实,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下发《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主要任务、措施和要求。针对各年的普法工作重点和实际,按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将“六五”普法重点工作列出工作清单,逐项明确并一一落实到分管局领导、责任科室和个人,做到工作有计划、部门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普法学习、依法治税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常规内容,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以法制宣传为重要考核内容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各部门组织建设、普法活动、宣传效果等进行统计和评定,量化为具体的分值,结合全市绩效工作讲评会议,按季度对各责任部门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点评,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按时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教育培训到位把提升干部法制意识和执法素质作为“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突出建好“三个阵地”。一是建好网络宣教阵地。在局域网和门户网站开辟“廉政教育”、“网送税法”、“六五”普法宣传等栏目,及时发布普法信息和法律知识。二是建好固定教育阵地。定期更新和维护普法宣传栏、标语、法制长廊等宣教载体,分层分级举办普法培训班,针对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三是建好“以考促学”阵地。5年来,全市系统共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集中学习30余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考试10余次,举办学法用法征文、“普法知识”抢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12余次,促使干部主动学习《“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和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提升法治意识。

二、夯实执法基础,强化监督服务,“三个结合”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与税法宣传工作相结合,提升纳税人法治意识。一是抓好集中性税法宣传,先后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和“税收、发展、民主”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了“自行车送税法”、“小小纳税人课堂”、“重走税收路”、“最美纳税人评选”等系列特色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上万人次。二是抓好日常性税法宣传。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等主阵地作用,对重要税收政策实行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酝酿、同步印发、同步宣传,牢牢把握税法宣传的主动权。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坚持面向党政领导主动宣传、面向纳税人及时宣传、面向社会全面宣传。抓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后续管理,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注重以案释法,狠抓反面典型案例曝光;通过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切实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是抓好针对性税法宣传。针对提高个体双定户起征点、免征市场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等政策,开展“税法进市场”“税法进农村”等宣传活动;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开展“税企面对面、背靠背、心连心”系列活动;成立“金色国税”志愿者服务分会,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送税法活动,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二)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完善执法制约机制入手,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一是夯实执法管理基础。深入贯彻《行政强制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章。深化“七位一体”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权力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建立内控管理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37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对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注销企业管理等事项开展重点执法督察,有力促进了税收政策落实,规范了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不断推进执法社会化评议,将执法的监督由内转外,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企业、个体户等各方代表担任行风评议员和特邀监察员,客观组织行风评议和廉政监督。三是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执法责任制,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人机结合的执法责任考核,确保了考核评议的相对客观公平和效率,2011年来,全市累计经济追究750人次、批评教育303人次、行政处分431人次,书面检查5人次、通报批评123人次。

(三)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机关运作科学、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监督有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五年来,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成效明显,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创新执法模式,深化机制改革,“三项创新”确保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创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方式试行会议审理方式,引入特邀审理员和专家咨询制度,实现审理人员“专业化”,审理过程“电子化”,审理程序“准司法化”,审理用语“规范化”,审理表决“表格化”。目前,我局共组织公开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0件,社会反响良好,省法制办、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现场观摩了该局重案审理会,并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

(二)创新执法风险防范途径逆向思维,从案卷评查入手,防范执法风险,提升执法质效。通过组织评查35个典型执法案卷,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修订出台了《娄底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案卷评查实施办法》和《案卷评查质量标准》,明确8大项132个评查项目,建立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多种评查方式、规范评查内容、“原生态”通报评查结果等措施,使执法风险标准化、文本化、格式化,提升执法质效。省国税局认为“此项工作开创了全省国税系统之先河,工作扎实,富有成效,值得肯定和推广!”

(三)创新税务稽查工作模式整合全市系统稽查力量,推行税务稽查“三统三分”工作模式,稽查执法实现“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审理”,选案、检查、审理三环节实现稽查部门内部分离到外部分离,既有效整合了稽查资源,又大大提升了稽查选案准确率和案件审理质量,稽查选案准确率达99.8%,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三江专程来娄底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汲取教训,合理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认真制订“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突出宣传教育实效,继续严格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公示众制,完善执法管理系统,加大对税收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全面推进我市的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