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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林业局荣获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01-10 16:26 娄底新闻网 易红军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易红军)近日,娄底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娄底市林业局被评为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娄底市林业局以“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理念为指导,以“加速转型、奋力赶超”为总基调,以“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在全系统深入广泛开展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围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步骤、方法、措施和奖惩。二是注重工作细节,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坚持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认真开展文明常识教育、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机关环境卫生美化、亮化管理,助推“文明单位”的创建。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绿色通道、秀美林场”为抓手,强力实施“绿化娄底四年行动”和生态文化村建设,林业建设成就辉煌。四是实施监督管理,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该局无一起违纪违规和索、拿、卡、要等行为事件。五是坚持环境整治,严抓小区治安建设。2016年该局对院内50个珍贵树种进行了挂牌,并设有二维码识别。出台小区文明公约,认真抓好院内卫生整洁工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开展“文明家庭”“文明之星”评选,提高文明素养,2015年、2016年娄底市林业局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心城区“文明院落”。(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