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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2016-10-13 16:51 娄底新闻网 刘才

娄底新闻网冷水江讯(通讯员 刘才)目前,冷水江市持续干旱少雨,林内可燃物显著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此,冷水江市专门向全市颁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在全市范围内严禁擅自野外用火。

严禁野外游玩用火。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防火区域内丢烟头、烧火取暖、野炊、点火照明、小孩玩火、放孔明灯等;

严禁野外祭祀用火。严禁在坟场、庙宇室外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

严禁野外庆典涉火。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施放、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农耕等生产用火。严禁未经批准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烧山边田墈、土墈、烧稻草、烧火土灰、烧木炭。

野外演练涉火。未经批准,严禁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由冷水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刘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