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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地税局“四创新”加强采石场税收征管

2016-09-26 17:37 娄底新闻网 张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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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挺)双峰县地税局联合县国税局、县公安局通过四项措施创新采石场税收征管,强化协税力度,实现地方税收联管联控,推动地方税收转型升级。

一是创新代征方式。改变民爆公司代征税费方式,由税务部门委托公安部门协助征收,凭公安部门已签署的申请报告到县国税局、地税局窗口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后,再到公安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税务、公安部门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交换炸药审批销售信息,公安部门须凭税务部门的完(免)税证明才能核发炸药准购证明和准运证明。三是创新核查方式。民爆公司建好台账,台账要登记清楚领用和配送日期、炸药和雷管量、税金等信息,配送时双方要相互确认签字。四是创新申请方式。其他开采单位和个人购买炸药用于其他用途的,须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核实后,由税务部门出具免税证明。(编辑/刘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