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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大幅上调城乡低保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6-05-12 09:40 娄底新闻网 禹明芳 邱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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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禹明芳 邱琼芳)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2016年4月1日起,娄底再次大幅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20元/人·月;冷水江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38元/人·月。

本次提标,较好彰显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政策保障的高效跟进,逐步缩小了城乡之间存在的低保标准差异,以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之间的差距,使城乡困难群众能够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编辑/周伟)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