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文巩卫实施方案
为做好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实我局在全市创建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任务,现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娄底市创文巩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在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通过对全市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展示我局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形象、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文明知礼的从业人员精神面貌、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浓厚热烈的创建氛围等丰硕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已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力争有关考核指标达到市委、市政府要求。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达标责任。根据《娄底市创文巩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文巩卫实施方案》。根据《娄底市创文巩卫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分解工作任务,突出创建工作重点,落实达标责任。
(二)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达标水平。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创文巩卫”工作项目达标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围绕“创文巩卫”工作主攻方向和重点,认真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以及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局干部职工以及监管对象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搞好后勤保障。把创文经费列入本局行政经费预算,确保全部创建工作资料的汇总、分类、造册符合规范要求,迎检工作顺利过关。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搞好创文工作,市局成立“创文巩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李耀文局长任组长,戴小勤任副组长、邹涧、曾永平、唐孝礼、吴新建、易清贤、彭书威为成员,下设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创文工作现场整治组、局创文工作宣传应急处置组。
(一)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主要负责本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好对外、对内的协调联络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等重大活动的安排及相关的迎检工作。
(二)局创文工作现场整治组。由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注册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具体负责其监管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娄星分局、经开区分局具体承担其监管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业务分工,下设三个督导组:
(1)稽查打假举报投诉工作督导组
组 长:曾永平
副组长:仇复健、魏晓鹏
成 员:罗显松、卢建华、曾志鹏
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及举报投诉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使问题食品、药品得到及时查处。曾志鹏为联络员。
(2)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督导组
组 长:唐孝礼、吴新建
副组长:李春容、熊海燕、贺学志
成 员:常大钢、邹思坤、刘双喜、刘新晖、杨帆、罗碧兰
主要负责抓好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邹思坤为该组的联络员。
(3)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化安全督导组
组 长:戴小勤、邹涧
副组长:胡水明、袁利清、曾益清、聂如东
成 员:张小容、王磊、李琼、张萍、谭迎庆
主要负责抓好药品流通、药品生产、医疗器械、保化产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王磊为该组的联络员。
(三)局创建工作宣传应急处置组。由宣传应急科具体负责全局文明创建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创建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方面。
1、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依法审批证照。
(1)坚持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2)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
(3)坚持便民高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法限时办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加快审批进程,提高审批效率。
(4)坚持严格问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2、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超市、餐馆、酒店等消费场所下大力气进行整顿,确保查处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进行巡查。对农贸市场下大力气、下狠功夫,严格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户。在学校周边,则取缔在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无“三无食品”,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3、严格监管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应检查看其是否取得相关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持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查“五病”调离率是否达100%,查看进销货台账、生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查看其生产加工环境,查看原料及成品仓库。查看其产品是否检验检疫。对未取得证照,未持有相关证件、台账不清,违规使用添加剂、未检验检疫的企业、小作坊应当立即对其责令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管理。我局对全市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行动过程中,根据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制定并实施《娄底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在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中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评审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级别。量化分级评定覆盖率要求≥95%。通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安全消费。餐饮服务监管任重道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重大,应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条件和过程监管,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经营主体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实现食品原料来源可靠、信息齐全、渠道可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回收食品再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的检查,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组织开展好“明厨亮灶”专项行动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5、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日常巡查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巡查监管是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强化对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食品原料、散装食品的查验情况,食品标签标识查验情况等,把好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强化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监督抽检及投诉举报中问题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下架退市处置;强化对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冷冻冷藏温度控制、致病菌污染情况的检查监测;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特别是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更换包装、篡改生产日期等造假欺诈行为的检查。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6、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对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化。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沟通能力,不断增加我市应对食品安全的处理能力。严厉打击、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食品中加入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药品安全方面。
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市内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组织经营。坚持GSP跟踪检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以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为手段,发现问题,挖掘线索,全力彻查,加大整治、打击力度,严惩无证经营药品违法行为。
2、加强对医疗器械、保化产品的市场巡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1)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查看其购销台账,是否索取供货方的资质证照,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医疗器械市场巡查方面,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2)突出重点,开展保化集中检查。以大型商场、药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保健食品、化妆产品为重点,查阅产品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资料,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强化产品质量管理,针对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薄弱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早解决,有效控制。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根据实际,编辑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安全警示信息,通过市局网站、报纸等媒体向公众发布,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
3、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用药知识水平。通过每年开展的“6月食品安全周”,“9月用药安全月”在社区宣传活动、局网站、培训讲座、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安全用药知识。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法制意识,同时增强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拒假维权意识。为我市居民用药安全筑起一道道德、法制防线,切实提高我市居民的用药安全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
4、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的打击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监管机制。加强对广场、影剧院、社区会所等场所的检查,一经发现类似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健康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取缔威慑力。
5、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问题药品。高度重视与药品相关的群众投诉工作,通过局网站、宣传栏、宣传海报等方式公布我局质量投诉电话12331。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药品问题,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确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让群众感到满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充分认识到“创文巩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财、物到位,确保完成“创文巩卫”工作各项任务。各县市区局要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好创文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信息收集、材料报送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督导组和县市区局(分局)委根据责任分工,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将工作项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要加强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分局)之间的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创文巩卫”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完成娄底市成为国家文明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
附件:2016年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文巩卫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x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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