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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调解解纷争 六年诉讼一朝了

2015-12-30 16:22 娄底新闻网 王平凡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平凡)日前,双峰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审原告彭某平与原审被告双峰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彭某平因双髋关节炎与双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于2009年6月12日到双峰某医院就诊并入住该院,期间多次诊断未果,于2010年1月18日出院,并就所欠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向医院出具了12163元的书面借据。2010年5月,彭某平就其与该医院之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某市医学会和某省医学会先后对本案医例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作出了彭某平双髋关节功能障碍伤残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彭某平左侧腓总神经损伤与医疗过错有主要关系、本医例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3年8月19日,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后该案历经二审、申诉。2015年2月16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抗诉指令双峰法院再审本案。

案件的再审过程中,再审合议庭在认真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峰某医院自愿在原审判决的基础上再行赔付彭某平相关损失、彭某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一件历经一审、二审、申诉、抗诉、再审,诉讼时间长达六年之久的案件,圆满调解结案。(编辑/邓仕姣)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