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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对农信社的影响及对策

2015-10-05 16:48 娄底新闻网 周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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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存款保险条例》共有二十三条。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真正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目前世界上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建立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其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推进银行利率市场化,二是有利于中小银行的发展,三是促使银行机构优胜劣汰。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对农信社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利于提升农信社形象。农信社历来是金融业中的“弱势群体”,企业形象和社会地位相对低下。加入存款保险体系之后,农信社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障将处于同一平台,使社会公众更能接受农信社是合法金融机构这一事实,可增加社会公众对农信社品牌的认同感,增强客户对农信社的信心。

二是有利于拓展农信社业务。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金融机构、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中小金融机构,农信社长期受到社会歧视,发展客户、拓展业务举步维艰。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在拓展业务方面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种共识,即将存款无论存入大银行还是农信社,该制度对其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客户对在农信社存款安全性的担忧,有利于农信社拓展存款业务,增强资金实力。

三是有利于强化农信社管理。农信社加入存款体系之后,由于存款保险机构负有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它必然会对投保农信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从中发现隐患所在,及时提出建议和警告,以确保农信社稳健经营,这就为农信社业务经营增加了一道“安全网”,可有效降低农信社经营风险。

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农信社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必须认清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必然性与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等方面产生的积极影响,切实增强自身综合实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农信社要积极认真的做好存款保险制度的宣传工作,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好存款保险宣传折页,摆放在各营业场所,供公众免费取阅,在门户网站首页、网点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上,展示存款保险的相关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稳定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意义,防止因不当宣传,造成存款搬家,给农信社造成负面冲击。

三是抢抓机遇。农信社要抢抓存款保险制度实施这一机遇,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金融主力军作用,实施稳定农村市场,开拓城镇领域,实现存款的稳步增长。一是要优化存款结构,大力发展对公存款和大额存款,增加对公存款和大额存款在存款总量中的比重,尽力改善存款结构,降低存款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存款占比,以此减轻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存款保险费支出压力。二是要走出去营销,组织全员走进社区、走进村庄和各企事业单位挖掘个人及单位存款,鼓励员工主动走访客户,把柜台服务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组织员工进学校、社区、商铺等,积极向新老客户进行全方位营销。(编辑/李响炮)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