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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5-06-10 10:51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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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市科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为做好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省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宣传周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结合中央和省、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风,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安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级宣传周活动方案(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部署统一开展宣传活动。

(二)县市区层面。由各县市区食安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6月16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照市级层面“局委主题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统一开展宣传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级食安委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安委办公室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认真做好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级食安委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宣传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强化主题宣传。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优势,丰富、完善和创新宣传思路与手法,形成宣传全覆盖格局。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期、中期、后期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市区食安委办公室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周的成效和取得的经验,分别于6月12 日前和7月3 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总结报告及统计表的电子版(附件2)报市食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毛中和

电  话:0738-8380196

邮  箱:ldfood@163.com

附件:1.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docx

        2.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docx

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邱玮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