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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地委行署1、2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办居分离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1-29 11:24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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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地委行署1、2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办居分离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地委行署1、2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办居分离及附属工程 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4]26号文、娄发改行审[2014]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娄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地委行署1、2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办居分离及附属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乐坪街北侧,新星南路西侧,老市委大院内;

2.3规    模: 维修改造面积2661m2 (含卫生间维修面积)装饰工程面积2742m2 ,办居分离建筑面积168.5m2  建筑高度9.35m,总投资额约800万元;

2.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娄建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须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具有入娄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2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和娄建发[2014]114号、130号、117号文。资格审查方式按娄政发[2010]10号文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陆拾肆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 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地委行署1、2#楼维修改造及办居分离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年1月28日~ 2015年2月16日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7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 标 人:娄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