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开展集中执法日活动方案
为巩固创卫成果,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遵照市城管局《开展集中执法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环卫处集中执法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指挥、协调等工作。由朱坤初主任任组长,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及所站、场负责人任成员,邓彬任联络员,下设办公室,副主任肖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容考核办负责督促考核。
二、整治内容及重点
本次集中执法日活动主要查处临街门店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和店外经营、流动摊担、乱丢乱扔等城市管理违章行为,重点解决门店垃圾和流动摊担问题。
三、整治时间
从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3月23日,集中三个月,每周二为集中执法日,统一开展行动。其余时间,各所队开展常态化的执法工作。
四、责任范围划分
根据城管局统一布置,处机关负责春园路、清泉街,各环卫所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
五、目标任务
根据城管局要求,每个集中执法日(每周二)完成门店垃圾或车窗垃圾案件不少于8件。按照任务分解,各所完成门店垃圾或车窗垃圾案件不少于2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区域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参与,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深入一线调度,帮助一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集中执法工作目标的任务完成。
2、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集中执法日活动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又要做到严格执法,讲究效率,树立城管执法的权威和形象。要加强同公安、法院的协调合作,加强市区及部门的联动,强化执法保障,确保集中执法的顺利推进和卓有成效。对集中执法日的执法案件要进行台账管理,处属各单位要对当日的执法案件及时进行执法案件的申报检查,确保执法质量,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从12月16日开始,开展上门宣传,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开展跟踪报道和重点曝光。
4、建立台帐,加强监管。对临街门店要实行台帐管理,12月23日开展集中执法日前,对重点管理门店,要坚持上门宣传或纠章3次以上,由店主在每日的台帐记录上签字。以后每周集中执法日前均要有一次以上上门宣传或纠章,并台帐登记管理。
5、强化考核,严格奖罚。根据城管局的考核标准,我处市容考评办要加强督查考核,对典型的人和事及时上报。环卫处各所队实行统一考核,对连续两次完不成任务且考核排名最后的所队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岗位。对完不成任务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所队负责人或其他执法人员,年终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岗位。处市容考评办每周三前将集中执法日活动开展情况报局绩效办,局绩效办每月30日对当月的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公布考核排名结果。集中执法日的执法案件必须呈报原始证据(照片或录像)、出发票据、扣押文书复印件,并以表格形式,由所队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局绩效办。集中执法日活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与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及绩效奖励挂钩。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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