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司机管理的通知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司机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分局),各建筑业企业、各监理企业、在建项目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我局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司机管理,增强起重司机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作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落实《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通知》(娄建发〔2014〕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起重司机身份识别“IC卡”(以下简称“IC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4年11月起,凡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起重司机,均应使用“IC卡”,起重司机凭“IC卡”在已安装监控设备的起重机械上刷卡开机登录,认证起重司机身份后方可正常作业。
二、申领办法
持有有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仅限司机)本人携带身份证于11月20日到11月30日到市住建局人事科(507室)申领“IC卡”(第一次免费,如有遗失或损坏的,持卡人可凭身份证到原发卡机构挂失补办,工本费由持卡人支付)。
联系人:刘 建,联系电话:8333998。
三、管理措施
(一)将企业落实“IC卡”管理制度的计划、措施及实施效果作为企业申办、资质动态复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内容;
(二)将企业建立“IC卡”管理系统作为安全监督的必要条件;
(三)起重司机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时,参考“建筑起重机械监控管理系统”违章作业记录信息为依据。
(四)施工企业不得聘用无“IC卡”的起重司机。
(五)“IC卡”限持卡人本人随身使用,不得伪造、转借、涂改。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