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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北山小区外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4-11-06 10:57 娄底新闻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北山小区外供电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0]4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国家补助、居民出资、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北山小区外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

2.3规 模: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北山小区外供电工程。总投资额约250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娄星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北山小区外供电工程施工(具体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娄建发〔2014〕114号文件要求须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具有入娄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U1]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2月2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按娄政发[2010]10号文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拾柒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