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娄底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 “娄底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及时间
(一)凡是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间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我市境内建设工程和我市建设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均可申报。
(二)同一施工企业可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市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市本级、各县市(区)申报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详见附件1。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市优工程时,根据工程监管部门和工程地点,分别按《娄底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四章《申报程序》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市优质工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函1份。
2、《娄底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民用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复印件各1份。
7、业主(用户)使用意见。
8、住宅工程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符合要求的有关证明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文件。
9、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10、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8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并提供《娄底市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3、资料分3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4、参建单位将资料报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统一申报。
三、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娄底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娄建协﹝2014﹞第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按缺项处理。我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将抽查部分工程,查看其申报资料的原件,相应的推荐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被抽查工程资料的原件。
(三)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各推荐部门要坚持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协会确定的建议推荐数。
(五)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全市通报。
(六)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企业超量申报的,资料初审时将删除该企业超量申报的工程。
四、工程评选程序
申报工程经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我会受理资料、组织专家审核资料、复查现场和评审、上网公示后,均符合评选条件者,即评为2013~2014年度 “娄底市优质工程”。
联系人:刘雅婷 联系电话: 0738-8314195
地 址:娄底市建设街建设大厦603室
附件1: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附件2:娄底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附件3: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件4:2013~2014年度娄底市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编辑/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