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14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期注册、重新注册评审。评审结果现予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7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建筑业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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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琳